2024-06-26 15:20 加入收藏
項目編號:WL2024ZZ292
項目名稱 | 平涼市靈臺縣蒲窩鄉南街2號房產及倉儲場地租賃項目 | ||||||||||
項目編號 | -- | 產權子類型 | 房產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6-26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7-2 | ||||||||
承租人確定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掛牌價直接簽約。 | ||||||||||
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的位置 | 面積 (㎡) | 首年租金掛牌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租賃 期限 | 經營 范圍 | 房屋 現狀 | ||
1 | 靈臺縣糧油購銷儲備有限責任公司蒲窩鄉南街2號房產及倉儲場地 | 平涼市靈臺縣蒲窩鄉南街2號 | 房屋建筑面積1126.45㎡ 倉儲場地面積約7465.45㎡ | 3.05 | 0.5 | 5年 | 不限 | 空置 | |||
出租方 | 靈臺縣糧油購銷儲備有限責任公司 | ||||||||||
特別 告知 | 1.因政策調整、規劃變動及其他非轉讓方因素引起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面積勘測誤差)均由受讓方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2.涉及優先承租權情形的,優先承租權人應在項目公告期內向甘交所集團遞交承租意向申請,進場行使優先權。 | ||||||||||
交易條件 | 資金交納方式 | 線下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線下支付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承租方確定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標的交割 | 1.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賃標的。 2.承租方須在收到出租方辦理租賃手續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辦理完成相關租賃標的交接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首期租金及租賃押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公告期: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17時。 2.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并了解相關情況,按要求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資格審查合格且交易保證金確認到賬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 3.意向承租人應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5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人相關規定為準),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并辦理租賃相關手續。交易保證金將在《房屋租賃合同》簽署完畢后轉為交易服務費及部分首期租金。若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首期租金,或未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協議,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出租人有權重新掛牌租賃。甘交所集團出具《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交易雙方應向甘交所集團交納交易服務費或由甘交所集團按照約定從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 4.承租人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承租人不能按規(約)定使用房屋并導致《房屋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擔全部責任。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轉讓、轉借或調換使用。否則,出租人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6.承租方裝修和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對房屋造成損害,且裝修裝飾必須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環保等標準要求,所有裝修費用及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標的的運營使用及維護須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相關維護費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擔。租賃期滿后,若原承租方不再取得承租權不再續租,原承租方在不破壞房屋主體裝修的前提下,對自行購置的可移動的設備及物品自行搬運,否則,歸出租人所有。 7.租賃押金由承租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 8.租賃標的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由承租人按計量向各征收部門按時交納。 9.意向承租人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出租人及有關部門咨詢。意向承租人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租賃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狀況或租賃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租賃標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10.其他詳見《租賃申請承諾書》《租賃須知》《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 ||||||||||
交易指南 | 交易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報名資料及競價前請務必遵照《租賃公告》《租賃申請與承諾書》《租賃須知》和E交易平臺(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投資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投資、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投資。 | |||||||||
現場展示 |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自行聯系踏勘租賃標的。 | ||||||||||
交易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00-17:30(節假日除外) | |||||||||
報名手續 | 意向承租方應在項目公告的規定時間內向甘交所集團提交報名資料和E交易平臺(www.ejy365.com)注冊報名登記,并按時交納交易保證金。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4.意向承租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意向受讓方應在項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納交易保證金至甘交所集團指定銀行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為承租人,甘交所集團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交易保證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為承租人,甘交所集團向出租方及承租人出具《成交通知書》,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交清首期租金及租賃押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承租人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轉為部分首年租金。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甘交所集團可以按照《租賃公告》中關于交易保證金處置的約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人應向甘交所集團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交易保證金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若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賠償出租方損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人主張相應的賠償貴任: (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團損失的; (2)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商業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竟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4)意向承租人無故放棄受讓的; (5)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6)意向承租人與出租方私自達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人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團造成損失的。 特別提示:因承租人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交易價款低于本次交易價款時,該承租人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聯系方式 | 報名咨詢聯系人 | 文經理16693328886 陳經理16693314666 | |||||||||
踏勘聯系電話 | 郭經理15193313653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87號中廣商務大廈9樓 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綠地廣場工商聯大廈3樓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團網站:www.gemeikr.com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